何謂“超級”區議員 ?
政府接受民主黨的區議會改良方案。新增功能組別由區議員提名,不屬任何功能組別的選民投票產生。[4][5]6月25日政改表決,立法會通過地區直選及功能組別各增加五席,功能組別新增之五席,將確定使用新的政改方案,並於立法會復會後通過本地立法處理相關事宜。
在官方未對新增議席擬定正式名稱之前,坊間及媒體均稱之為「超級區議員」。使用「超級」一詞,是因為有關議員很可能以數十萬票當選,遠高於一般地區直選的議員以及行政長官,同時也要經歷兩次選舉。其後當局正式將之命名為「區議會(第二)功能界別」,而原有區議員互選產生的「區議會功能界別」則改稱「區議會(第一)功能界別」。